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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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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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

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合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履行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合同应该按照以下标准履行:

第一,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第二,履行合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第三,履行合同遵循情势变更原则。合同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履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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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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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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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履行时,要关注合同规定的每个时间节点上,执行的进度如何。若一方没按照进度履行完义务该怎么办。买方有贷款需求的,特别要约定清楚,万一贷款额度不足或没被批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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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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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履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方在履行买卖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验收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 通常验收是接收标的物一方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接收人对接收的标的物如果没有及时进行验收,没有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需对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验收时,如不能及时检验的,在签收单上切不可注明“合格”或“未检验”的字样,但可以注明“待检验”的字样。 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当需方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及时向供方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质量异议期,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质量异议通知中应当详细具体地说明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所在,有数个质量问题时,应一一列明,否则需方就未通知的部分瑕疵很可能丧失请求权。切勿只提出口头异议,并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付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付款如果是现金,实际收款人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是持供方授权委托书的人。付款后应让收款人出具现金收据,列明付款金额、付款事由等。付款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划帐,应保存相关银行的交易记录。在货款支付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签约对方单位以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果对方提出变更收款单位,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变更。一定要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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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探望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加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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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您好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履行时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合同履行的方式的类型有:
1、正确履行。
(1)履行主体正确;
(2)履行标的正确;
(3)履行时间正确;
(4)履行地点正确;
(5)履行方式正确。
2、亲自履行。
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
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
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您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注意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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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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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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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家在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方在履行买卖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验收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 通常验收是接收标的物一方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接收人对接收的标的物如果没有及时进行验收,没有履行应尽的合同义务,需对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验收时,如不能及时检验的,在签收单上切不可注明“合格”或“未检验”的字样,但可以注明“待检验”的字样。 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当需方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及时向供方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质量异议期,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质量异议通知中应当详细具体地说明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所在,有数个质量问题时,应一一列明,否则需方就未通知的部分瑕疵很可能丧失请求权。切勿只提出口头异议,并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付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付款如果是现金,实际收款人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是持供方授权委托书的人。付款后应让收款人出具现金收据,列明付款金额、付款事由等。付款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划帐,应保存相关银行的交易记录。在货款支付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签约对方单位以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果对方提出变更收款单位,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变更。一定要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我们公司打算与某房地产公司进行深度合作,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协议,请问一下在签订履行合同问题时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
(一)要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因此,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证据。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而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避免电话录音。
2、在合同未到双方签字盖章时,尽量不要制作出由我方盖章的过程性文件交与对方,也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返回一份。否则,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可以迟迟不盖章,但又可随时盖章,我方将会很被动。
3、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对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二)要有诉讼时效意识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于涉及到债权的合同,应进行时效管理,至少在时效届满前几个月采取措施防止债权过期。一种措施是提起诉讼。另一种措施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起算,比如要求对方在催收函上签收,不签收的进行公证送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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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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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这两天我朋友跟我说他想续签他的租房合同,所以我很好奇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啥?
[律师回复]
1、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3、当事人就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房屋因出租人原因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承租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4、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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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履行时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合同履行的方式的类型有:
1、正确履行。
(1)履行主体正确;
(2)履行标的正确;
(3)履行时间正确;
(4)履行地点正确;
(5)履行方式正确。
2、亲自履行。
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
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对方资信情况,是否有履行偿还能力,在出现风险时我方的利益有否保证;
2、合同的变更要书面提出或书面答复,答复切记不可口头答复,最好用电报形式,以免上当。
3、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您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注意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人民陪审人履行审判职责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陪审员负有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的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履行参审职责、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遵守回避制度等规定。 (1)在通知参加庭审时,无正当理由的,应按要求参加审判活动;参加庭审、合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时,做到尊重事实、依法办案。自觉做到不主观臆断、不徇私枉法,不违反与审判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2)在人民作出裁判之前,不泄露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不得向任何公民和单位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内部讨论案件的情况;不得在公共场合、新闻媒体上发表对未审结案件的意见或有损生效判决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 (3)注重司法礼仪,除了要遵守普通公民普遍遵守的礼仪规范之外,还应当遵守一定的司法礼仪,包括参加审判活动时的说话内容、语气语态以及说话时的表情、动作,自觉做到语言文明礼貌、态度端正、准确恰当;参加审判时着装要得体;注意仪容礼仪等等。 (4)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一定程度上代表司法机关人员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人民陪审员应当注重维护司法人员公正形象,严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为人公道正派。人民陪审员法对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人民陪审员规定了相应的惩戒、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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