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喝醉酒偷盗电动车怎么处罚
偷电瓶车的处罚,需要根据电瓶车的价值以及当地构成盗窃罪的最低立案标准等情况进行判断的。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数额如何认定
构成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三、盗窃罪必备证据有哪些
盗窃罪必备证据有如下的:
2、行为证据,应当包括被害人在具体时间、地点、位置上对被盗物品和物品特征的陈述;知情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秘密盗窃实施盗窃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手套、鞋子、犯罪工具、赃手套、鞋子、犯罪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照片及相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等;
3、结果证据,应当包括被害人对盗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盗窃物品的供述、证人对盗窃物品的证言、有关部门对盗窃物品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当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的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商品发票等,量刑情节的证据应当包括有关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被盗单位的性质、行为人的犯罪方式、行为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受害人、被盗物品的性质、损失等证据。
综上所述,上文中对喝醉酒偷盗电动车怎么处罚给予了详细的回答,一般都是会根据盗窃物的价值来确定,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盗窃数额未达到犯罪数额,但存在多次盗窃的,也可以按盗窃罪来处罚。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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