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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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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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

一、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

辞退员工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按照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去算

1、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不符合第41条,单位也不跟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4、如果员工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被无理由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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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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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怎么补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怎么补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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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去补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如何去补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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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老板辞职员工。有没有补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执行的。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可能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4000元补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补贴人员范围:  
1、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农业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等创办的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资金标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按每招用一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补贴申请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业;   
2、2013年5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3、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4、申报地点-向工商登记注册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审批,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领取岗位开发补贴的人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于2013年5月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个体工商户;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失业登记的本地、外地户籍人员)和本市(指本市户籍生源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向工商登记注册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审批,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注意事项: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以单独领取。  
四、补贴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  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提供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社保部门盖章的代扣代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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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怎么去补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怎么去补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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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农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补贴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有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扶持政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50”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扩展资料:4050条件范围:
1、对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现行的3年以上调整为1年以上(含1年),并享受相应期限优惠政策。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除按原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其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纳一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2000元企业所得税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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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拒不体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离职申请:
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 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二、 离职形式:
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 申请单》;
2、 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 其店长填写。
三、 离职审批:
1、 员工提出离职后,店长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 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店长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区域经理审核,待区域经 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四、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长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 员工持店长、区域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c) 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d)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
) 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五、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六、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
员工辞职拒绝体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离职申请:
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 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二、 离职形式:
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 申请单》;
2、 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 其店长填写。
三、 离职审批:
1、 员工提出离职后,店长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 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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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吗
个体工商户招用残疾人就业,并为其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招聘备案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安排了适合的工作岗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也可以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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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律师回复] 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也是五险,其中含生育保险。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如是本地定点生育:女参保人员生育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三、如是外地、非定点生育:女参保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的审核结付手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故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生育津贴打入用人单位账户,用人单位无需申请。
四、生育津贴是生育女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五、如是园区参保,园区属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请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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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餐饮个体工商户辞退员工是合法,因为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可以提出辞退员工的一些情形。比如说经过和员工合理的协商,然后就可以辞退,还有就是员工存在着一些重大的过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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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辞职后拒不体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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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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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个体户商店征收拆迁如何补贴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茂南区个体户商店征收拆迁如何补贴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体户定额征收是否可以取消
1、营改增后个体定额税没有取消。
2、个体定额税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代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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