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出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死亡怎么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债务人归还债务。
起诉时继承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起诉流程: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继承人
债权人是可以起诉继承人,请求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但若该继承人已经放弃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债权人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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