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如何办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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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如何办手续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如何办手续

一、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如何办手续

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办手续的办法:

1、生效裁判载明房子归一方所有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据裁判文书要求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2、协议离婚载明房子归一方所有,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要求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结婚没有结婚证有了孩子要离婚孩子如何判

结婚没有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有什么方法离婚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如何办手续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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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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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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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过户流程是什么?如上文所说,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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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贷款购房离婚房子归一方所有这方怎么办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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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房产能否约定归一方所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婚姻家庭中很多的纠纷都会因为房产归属引起的。在新的婚姻法出台后,关于房产的问题夫妻更是敏感。那么,房屋的归属究竟如何确定婚后购置的房屋可否约定为一方所有怎么约定才是有效的行为婚后购置的房屋可否约定为一方所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
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因此,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
其次,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再次,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知识延伸: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但并没有办理有效的结婚登记,房屋产权如何对于双方出资购置的房屋,男女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办理登记的,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构成事实婚姻的,无论是否办理登记,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构成事实婚姻的,符合结婚条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拒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属于同居关系,而二人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如果对双方出资份额和房屋产权各自拥有的份额有协议和约定的,按协议处理;没有约定而对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以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房子归另一方所有,还需要继续还款吗
[律师回复] 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此引出了几个问题: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隐名购房应归谁所有,隐名购房受托人反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隐名购房应归谁所有基于他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是一种隐名代理行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隐名与显名是相对而言的,按照《合同法》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第三人的除外”。另据《合同法》第404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的规定,受托人基于代理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委托人转交。这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按照《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因此房屋所有权的确定需要经过房产登记,被代理人如果要求代理人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在自己的名下,只能到人民,请求人民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然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更名。
二、隐名购房受托人反悔怎么办若因房价上涨或其他因素,受托购房人意欲反悔,想将受托购买的房屋据为已有,实际出资人如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委托购房代理关系和其实际支付购房款的事实,那么实际出资人想要取得该房屋产权或得到购房款不是一般地困难,甚至可能会钱房两空。在委托购房代理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即使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委托购房代理合同关系和其实际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实际出资人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且不能获得因房价上涨带来的相应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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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房产能否约定归一方所有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前提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的,也即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首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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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购买的房子,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1、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结婚之后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房产。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子可以视为夫妻按份共有,这里的按份额就是根据各自父母出资买房的比例确定。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可以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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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置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当然可以约定。但是一定要满足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再次,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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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子女所有。怎么办理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后房子归子女所有。怎么办理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房产未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应当由产权人与子女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买方需要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中介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中介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中介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该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心和中介处均可免费领取。在签订合同之后,需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的申请贷款手续。银行会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以衡定可放贷金额。在银行确定放贷金额并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房价缴纳相应的税费(评估公司可在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国税窗口抽签选定),缴税后,买方和房主到房交易中心一楼办理过户事宜,并办理房产证。之后到二楼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领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毕后银行接收资料录入及发放按揭贷款。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办证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检查中介的证件、房屋产权属性等方面内容。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可以向鄞州区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附: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参考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rt/2015/4/3/rt_366_13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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