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方式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照公司章程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2.不是公司股东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怎么样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怎么样设定呢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怎么样设定呢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4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如何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按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确定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其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股东的权利 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9.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3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民事责任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二)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形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通常是谁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是依照法律设立的独立民事责任实体,非个体,以独特名称、组织架构和办公地运营。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以自身财产承担债务,股东责任限于投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或所认购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会能否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
[律师回复] 对于股东会能否约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些经营活动必须经内部决策程序方可进行,法定代表人未经内部决策程序所谓的行为公司不予承认,实质上是通过章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进行限制。法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使代表权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何种程序,而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性规范,为了维护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允许其作出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身份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其信息会被记载在营业执照上,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他们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对外事务,但他们的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与个人代理人不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样确定的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确定的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例如,公司有52个股东,个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么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51股的表决权权利,而其他49个人人数虽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东有绝对控股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约定的,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产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余一名股东的,该股东即系当然的公司诉讼代表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利益冲突不能担任公司诉讼代表人的情形相近似。
10w+浏览
行政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要怎样确定的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确定的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例如,公司有52个股东,个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么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51股的表决权权利,而其他49个人人数虽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东有绝对控股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约定的,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3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应该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票数是怎么确定的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通过实际出资比例确定,在公司中实际出资达到什么比例,就代表多少比例的表决权。
例如,公司有52个股东,个人持有其中的51股,那么一个人的意见就代表51股的表决权权利,而其他49个人人数虽然多,但只能代表49股,持有51股的股东有绝对控股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各人出资占资本总额的比就是出资比例,这就是股权。
分红的比例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是可以另行约定的,并列入章程中。约定分红比例时可以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各人的能力,各人在企业运行中负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性质,决定了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上,就是所谓的“一股一权”或“一股一票”。即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任何股东都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只能来源于其出资份额(股份数),并与其出资份额的多少相适应。同时,股份有限公司既然是合资公司,则在决定公司意思方面,并不根据股东作为个人的意愿,而是依赖全体股东按照“多数决”方式所形成的决议。
农村土地确权后选出的股民代表起什么作用?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4、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要怎么样确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