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网络开设赌场怎么量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2)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3)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4)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5)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二、积极参与网络赌球犯罪吗?
积极参与网络赌球可能会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不会。此种行为可能会构成以下的罪名:
1、开设赌场罪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2、赌博罪
如果行为人既没有建立赌博网站,也没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仅以盈利为目的,通过自己掌握的网址、账户,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的,则其行为对整个赌博活动没有控制性与支配性,只是表现为组织、聚集。因此,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更符合赌博罪的认定标准。
(1)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构成赌博犯罪共犯,同时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在开设赌场犯罪活动中,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人(大部分是提供银行卡的所有人或技术人员),如认定其为开设赌场罪共犯,必须证明其“明知”他人在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如行为人只是概括地认识到上游行为可能属于犯罪或违法行为,但不知道具体行为,应对行为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并在三年以下量刑处罚。
(3)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 坐庄、兑换筹码、发送宣传广告等活动的人员及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中与组织赌博活动无直接关联的一般工作人员,除参与赌场、 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外,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区别是什么?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规模大小不同、犯罪方法不同、赌具来源不同等。
1、 规模大小不同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特点不同
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来源不同
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犯罪方式不同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网络开设赌场怎么量刑,上述文章做出了明确的解答,开设赌场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将会对此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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