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

一、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案件如何去追款

1、没有提出过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可以直接提出民事诉讼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而如果当事人已经有生效的有关诈骗犯罪的刑事判决的,法院在刑事判中所认定的事实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不需要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

3、所以,当事人可以直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为证据,向对方追讨被诈骗的财物。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上就是关于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
一键咨询
  • 132****5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7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判多少年
根据涉案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3万元以上的可以判3~10年有期徒刑,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虚构事实借钱投资是否为诈骗
[律师回复]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资公司靠什么盈利
投资公司盈利主要通过项目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管理、战略策划及资产重组、融资上市及私募融资等方式。项目投资通过中介代理身份获回报,风险投资投入高风险市场收手续费,融资管理科学规划项目收服务费,战略策划及资产重组赚钱速率高,融资上市及私募融资回报丰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投资公司是怎么盈利的
投资管理公司盈利模式多样,主要包括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与投资管理、战略策划和资产重组以及融资上市和私募融资。不同模式收益来源各具特色,但通常涉及中介服务、交易手续费、服务费用等。大型公司能涉足更复杂、盈利更高的项目,而小型公司则难以获得此类机遇。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债券的投资人的盈利和发行人的盈利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法》和《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的累计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规定的利率水平;
6、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二、哪些情况下不得发行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债券发行方式都有哪些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由此可见,发行债券的硬性指标主要体现在注册资本、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上。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近三年的可分配利润要大于债券一年利息,这样做就是保证有支付投资者利息的能力。除此之外,发行债券的利率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不得以高息的形式诱导投资者投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投资公司是怎么盈利的
投资管理公司盈利模式多样,主要包括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与投资管理、战略策划和资产重组以及融资上市和私募融资。不同模式收益来源各具特色,但通常涉及中介服务、交易手续费、服务费用等。大型公司能涉足更复杂、盈利更高的项目,而小型公司则难以获得此类机遇。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跟父母借钱投资盈利夫妻怎么分
视情况而定:一、夫妻向父母借钱投资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等分割。二、如果夫妻明确约定收益为一方享有,则按照约定进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虚构借款用途,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虚构借款是否构成诈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诈骗罪虽然与一般民事欺诈行为采取的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都是使己方获得了非法利益,而令他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并非只要行为人采用了欺骗的方法就可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在行为的实际履约能力、目的和方式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实上不具有实际履约能力或潜在的履约能力,无履约的行为和愿望,在骗取财物后即逃匿,进而也就可以认定为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一般民事欺诈中行为人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虚构的民事行为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一般都是积极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至于后期发生无法还款的民事纠纷,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公司正常破产、不可抗力等。 其次,在一般的民事借款纠纷中,有时行为人会为了解决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而虚构借款用途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获得对方信任,但不能据此就认定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从行为人借款的原因、有无实际或预期的潜在归还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行为人只是虚构了借款用途,但款项都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通过正当经营能够在预期能够达到归案借款的能力,此情形下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请问一下大家,投资担保公司经营是怎么样的?他们是怎么盈利的?在担保公司工作的朋友们,可以给我说一下吗?
[律师回复]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投资担保公司经营是怎么盈利的吧:
1、担保费,视不同风险程度的不同客户定价,一般工商企业银行贷款担保收费一般在3%左右,房地产企业可以收到4%-5%,一般是在期初收取。规模大实力强有较高资本市场主体评级的担保公司也介入资本市场担保业务,如债券、保本基金的担保,收费视产品不同。非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平均收费达到3%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2、资金业务,即担保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收入。一般情况下,担保公司会从接触的大量客户中遴选有承受能力的客户给予其委托贷款,收入在四倍基准利率以内,基本在20%-24%。在做银行贷款担保的同时,在贷款发放之前也做一些过桥业务。在中担华鼎事件之前,监管比较松的时候,还可以动用提取的准备金和应缴存的保证金做资金业务。
3、利息收入(不含委托贷款利息):担保公司需要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担保赔偿准备金,分别是担保费收入的50%和担保余额的1%,和银行合作也要缴存准备金,做业务做得多的话一年也有不少利息。
4、其他业务,比如@南区熊猫 同学提到的咨询费,也有一些担保公司做了一些股权投资或别的尝试。但这部分的占比很小,如果体现在账面上该部分收入很大的话,一般是为了规避监管,将担保费或委托贷款利息拆分一部分到咨询费等名目形成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虚构投资盈利诈骗罪如何判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