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诈骗一般如何判刑?
团伙诈骗是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对于团伙成员的量刑需要根据团伙诈骗金额,以及各成员在团伙中发挥的作用及具体情节确定。团伙诈骗判刑如下: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团伙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诈骗数额较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团伙诈骗金额达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诈骗金额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团伙诈骗的金额是每个人平分么?
1、团伙诈骗,涉及金额不是每个人平分的。主犯应当对全部诈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团伙诈骗,金额并不是按照各人分赃款来计算的,而是根据个人参与的总得诈骗数额来计算。
2、满足以下要件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若是诈骗案件的涉嫌当事人比较多,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期间,就需要确定诈骗案件具体哪些属于主犯、哪些属于从犯。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的时候,需要结合检察院提交上来的相关证据,判断诈骗罪名是否成立,对于成立的,法院一般会判处刑事处罚。
三、团伙诈骗作案是一起报批捕吗?
不是。团伙诈骗不是必须等着一起批捕。实际中,团伙诈骗的,如果需要逮捕,会对已经有证据证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主犯在逃的,可以对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批捕,主犯归案后再结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般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的数额大小判定刑罚,如果是团伙作案需要界定主犯和从犯,主犯在犯罪中起的主要的作用应当从重,对于从犯只是协助主犯实施犯罪,危害性不大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查看了上文团伙诈骗一般如何判刑的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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