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

一、孕妇交通事故轻伤怎么样理赔?

孕妇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的费用根据各省市情况及相关证明和凭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样理赔?

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即司机追偿。应当赔偿造成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轻伤赔偿怎么样处理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孕妇受轻伤怎么处理
1、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2、快速理赔。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如何理赔?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如何理赔?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孕妇受到惊吓会流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一方进行赔偿,所以关于赔偿问题一定要先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认定结果出来之后,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才应该承担责任,否则在结果没出来之前,谁都有理由认为自己无过错。责任认定必不可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孕妇受惊吓流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孕妇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怀孕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孕妇受到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是不可以要求赔偿金的,除非孕妇能够提供给自己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如果仅仅是精神上受到了惊吓,对孕妇本人及胎儿没造成任何影响的,索赔诉求法院也不会支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孕妇故意伤害人员的轻伤判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怀孕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院的收款凭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肇事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误工费,根据孕妇的实际误工损失赔偿,导致孕妇残疾的,结合伤残等级等因素赔偿残疾赔偿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以告知民警当事人家里有孕妇,民警去家里找当事人(非孕妇),结果孕妇受惊吓,怎么起诉派出所。
[律师回复] 《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说的事实,警察扣你的身份证是违法的。你要求其返还,如果不给,向其领导反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孕妇交通事故受轻伤怎么样理赔?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