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以加名字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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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以加名字吗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以加名字吗

遗嘱继承时不可以加名字。因为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订立的,只能由被继承人更改,而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遗嘱继承人没有权在遗嘱上加名,所以继承人在遗嘱上加名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法定继承对遗产和继承人规定有什么

法定继承对遗产和继承人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以加名字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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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人想在生病期间对自己的身后事做些安排 但是又不知道该写赠与还是遗嘱 请问赠与加遗嘱哪个合法一些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律师回复]
一,可以,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只要符合以上的两个条件的,遗嘱即靠成立,合法有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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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能不能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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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最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师傅接了一个遗嘱继承的案子,谁有遗嘱继承经典案例,发我一份?
[律师回复] 基本案情: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看到过甲似乎在窃笑,巴不得自己赶快死, 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嘱。
  问:
(1)两个遗嘱以哪一份为准?为什么?
  
(2)以立为准的遗嘱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但误把白糖当作砒霜,则发生什么民事后果?为什么?
  个人分析:
  
(1)本案有两份遗嘱,一份口头,一份书面,但是只有书面遗嘱是有效的。
  郭某在弥留之际的口头遗嘱,须符合法定条件之一即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以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都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只有护士小王可以成为遗嘱见证人。但这是不够的,不符合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一法律规定,所以这份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只能以书面遗嘱为准。
  
(2)该遗嘱部分有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但误把白糖当作砒霜。虽然没有致郭乙死亡,但他为了争夺遗产,有杀害郭乙的主观故意,而且付诸行动,郭甲会被剥夺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所以由
(1)可知本案中只有书面遗嘱是有效的,但是继承人郭甲依法被剥夺了继承权,则郭某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安排。
  专家意见:
  
(1)书面遗嘱有效,而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口头遗嘱不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依据《继承法》,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本案中,只有一人即护士小王符合见证人的条件,其他人则不能作为见证人。
  
(2)由于书面遗嘱没有给患有严重精神病的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由于郭丙属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该书面遗嘱只能是部分有效。
朋友在外地工作一般只有节假日才回去一趟,前几天他家里打电话过来说是他亲人过世了,让他回家处理遗嘱。朋友很伤心,请问继承遗嘱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继承法》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只不过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除上述之外,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以上是有关于继承遗嘱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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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不可以加名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不可以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时可不可以加名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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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继承人有房产,遗嘱继承人需要签字吗?
[律师回复] 公证遗嘱有效的情况下,不需要。也要看各个公证员的处理方法,有些是不用直接出证,拿着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就行了。立遗嘱人百年之后,其继承人要到所办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处他们会电话联系一下其他有继承关系人的,目的要了解其他继承人有没有残疾或无生活来源的子女情况。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确认是最后的公证遗嘱,会要求其他继承人签字,其他继承人不协助办理,到,主张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带着的判决书,无需其他继承人签字就可以过户了。扩展资料: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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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上只能写遗嘱两字,不可以写遗嘱二字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父母签字的遗嘱所涉及的遗产是两人所有,两人有权利单独、共同处分其所有的财产,其真实意思表达签字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立嘱人不能受到胁迫。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属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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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的。遗产继承之后会把房子过户过来,那么过户之后或者是在过户的时候直接把名字添加上来就可以。不管是过户还是添加名字都需要很多证件,如果不知道带什么证件可以事先打电话给房管局问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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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公证遗嘱有效的情况下,不需要。也要看各个公证员的处理方法,有些是不用直接出证,拿着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就行了。立遗嘱人百年之后,其继承人要到所办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处他们会电话联系一下其他有继承关系人的,目的要了解其他继承人有没有残疾或无生活来源的子女情况。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确认是最后的公证遗嘱,会要求其他继承人签字,其他继承人不协助办理,到,主张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带着的判决书,无需其他继承人签字就可以过户了。扩展资料:公证遗嘱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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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可否自书遗嘱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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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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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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