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是否受保护
按实际情况,对于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只有符合规定的部分受到法律保护,而超过规定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1分5的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借款1分5的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看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
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债权人可以不予返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目前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即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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