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收违约金是逾期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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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卡违约金一般是逾期。当事人可以就违约情形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增加或者减少。若是依旧不知道信用卡收违约金是逾期了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信用卡收违约金是逾期了吗

一、信用卡违约金逾期了吗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有逾期偿还信用卡欠款行为的,发卡行是有权收取一定违约金的,所以违约金一般由于还款逾期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不还信用卡有什么后果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持卡人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跑路”,银行会认定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

3、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还不起信用卡需要跟银行协商,办理延期还款的手续,拖欠信用卡不还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会导致信用卡停卡。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时,银行会调查持卡人的个人征信,会考察持卡人的还款能力,通过发卡银行的审核,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将信用卡送给申请人。

三、多张信用卡逾期还不起怎样办

1、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银行信用卡中心主动打电话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

2、银行鉴于持卡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会同持卡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额等。这样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就不会被记不良记录,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

3、平时疏忽大意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尽快全额还款。然后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申明非恶意欠款,如果以前一直记录良好,且逾期时间短,发现逾期后还款良好,则有可能不被记不良记录。

4、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央行征信系统滚动记录24个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还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两年。信用卡发生逾期还款后,不要还清欠款后立即注销信用卡,应坚持再用卡两年以上,且保持期间的信用良好。

信用卡违约金是由于逾期引起的,用户在使用信用卡进行偿还信用卡欠款出现逾期的,发卡行是有权收取违约金的。以上就是关于信用卡收违约金是逾期了吗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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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第六十二条 事关合同内容约定明确依照本第六十条规定仍能确定适用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明确按照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通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明确按照订立合同履行市场价格履行;依应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点明确给付货币接受货币所履行;交付产产所履行;其标履行义务所履行
(四)履行期限明确债务随履行债权随要求履行应给必要准备间
(五)履行式明确按照利于实现合同目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负担明确由履行义务负担
1、关于装修合同违约金
在所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是有相应的违约事项的。而法律中并没有知名违约金的上线。所以违约金通常是安装户主与装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金进行赔付。
2、装修合约违约金上限纠纷
一般来说,不得超过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130%,觉得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上诉申请下调。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合同中有违约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条款中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进行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如果赔付方觉得违约金条款中所规定的项目过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具体支付情况,由法院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
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
3、常说的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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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想要买汽车,还签订购车合同了,缴纳定金后每个月还需要去还款的,没在规定时间内交钱给逾期了,还产生违约金了,合同的逾期违约金吗?如何要求呢?
[律师回复]
一、合同逾期如何要违约金,有什么方式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法院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但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损失一般不易确定,依据该解释进行裁判也容易形成不同的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存在不同处理方式。
就一般案件而言,逾期付款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有的法官主张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一般不认为是过高,不予调整,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依据是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法院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二、几种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1、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违约金过高的进行调整,该意见明确是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在商事审判中是否可以参照适用存在争议。
2、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该方式也是参照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在商事审判中适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虽然《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认定原告的利息损失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理由如上述似乎并不充分。
4、关于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但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尚不能确定,因万分之二点一的逾期贷款标准已被明令废止并由其它标准取代,故再援用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裁判案件,于法无据,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
5、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不具有可操作性。银发[2003]251号文件改变了过去直接确定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的方式,而是援引“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这样,当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时,则无法按照法释[1999]8号、法释[2000]34号和银发[2003]251号文件来最终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自2004年1月1日至今,未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来解决此问题。
6、法院主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及《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审判实践中,若当事人一方没有提出,法院主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若违约金约定明显过高,法院按该约定判决又有失公平,如何处理,法院处在两难境地。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逾期还款违约金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2、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律师回复]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如何处理,也存在着不同意见。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事人提出,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2、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或者缺席审理的,若当事人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格式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也可以对违约金进行主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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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了怎么没有收违约金?
逾期后一般会产生对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按最低还款未还部分的5%来收取,且是一次性收取的,如果自己的信用卡逾期了没有收取违约金,可能是对应的银行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又或者是自己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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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看中了一套房子购买没有钱还贷款,我想问问持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涉及到法律知识我就不懂了,
[律师回复]
1、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违约金过高的进行调整,该意见明确是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指导意见,在商事审判中是否可以参照适用存在争议。
2、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该方式也是参照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在商事审判中适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计算违约金,虽然《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认定原告的利息损失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理由如上述似乎并不充分。
4、关于调整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自1999年6月10日起,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但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尚不能确定,因万分之二点一的逾期贷款标准已被明令废止并由其它标准取代,故再援用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裁判案件,于法无据,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
5、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不具有可操作性。银发[2003]251号文件改变了过去直接确定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的方式,而是援引“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这样,当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时,则无法按照法释[1999]8号、法释[2000]34号和银发[2003]251号文件来最终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自2004年1月1日至今,未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来解决此问题。
6、法院主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及《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审判实践中,若当事人一方没有提出,法院主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若违约金约定明显过高,法院按该约定判决又有失公平,如何处理,法院处在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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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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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逾期在 日以内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在 日以上 日以内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参考法规:
  合同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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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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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违约金一般是不能够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若是超过了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这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将可以不认同超出部分。若是没有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那么需要去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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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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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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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拿下一个工程合同了,要求半年内能完成的,但是却发生意外了,还超期一个多月了,并且钱给逾期了,还产生违约金了,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主张呢?
[律师回复] 可以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我妹夫好不容易拿下一个合同,在规定的周期内没有完成,就给逾期一个多月了,就怕会产生违约金了,属于违约情况了,还需要支付的,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支付呢?
[律师回复] 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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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了会不会收取违约金利息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信用卡逾期了会不会收取违约金利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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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支付宝逾期违约违约责任利息是多少?
[律师回复] 逾期费用逾期本金0.05逾期天数,其中逾期本金0.05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支付宝还款方式:用户在消费时,可以预支蚂蚁花呗的额度,在确认收货后的下个月的9号进行还款,免息期最长可达41天。除了“这月买,下月还,超长免息”的消费体验,蚂蚁花呗还推出了花呗分期的功能,消费者可以分3、6、9、12个月进行还款。每个月9号为花呗的还款日,用户需要将已经产生的花呗账单在还款日进行还清。到期还款日当天系统依次自动扣除支付宝账户余额、余额宝(需开通余额宝代扣功能)、借记卡快捷支付(含卡通)用于还款已出账单未还部分。也可以主动进行还款。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我朋友她签了合同买房,但是那个人已经到了收房的时候一直都不来然后就想问他要违约金,对于合同约定逾期利息违约金多少的,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咋办
[律师回复] 合同约定利息和违约金能不能同时获得
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利息和违约金如何适用。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高额违约金调整的标准是守约方的损失。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其所遭受的损失只能是借款利息。
还可以根据《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是不能同时获得的。
违约金的适用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所谓违约金, 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作了规定, 该条第2款允许债务人以“造成的损失”为基准请求法院或仲裁庭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增减, 显然是将违约金同损害赔偿联系了起来, 符合我国目前学界对于违约金性质区分标准的通说—损害预设标准,该观点以违约金是否乃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额的预设为标准, 认为若违约金乃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则属赔偿性违约金。既如此,可以判断第114条第2款所言违约金乃对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故其性质上属赔偿性违约金。需要明确一点, 赔偿性违约金虽然是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但交易市场变化无常, 违约实际发生时违约金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在所难免。《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之所以不对“ 适当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 防止债权人滥用诉权。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的规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还应当履行债务。”该款允许债权人在对方迟延履行情况下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实际履行, 但并未涉及迟延履行违约金与迟延履行损害赔偿的关系。那么该款违约金是不是迟延履行损害赔偿的预设?在债务人履行迟延场合, 债权人享有的履行请求权与违约金请求权指向的对象并不相同, 自然可以同时主张, 并行不悖,《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的规定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这时的违约金尽管与强制履行并用, 但由于是迟延一定期限后的履行, 考虑到经济学上的机会成本, 债权人受到一定的损失在所难免, 此时该违约金推定为是对于迟延履行的赔偿额的预定, 仍应看作是赔偿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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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逾期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金了吗
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违约金并不是必须要以合同约定作为前提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违约以后承担违约责任的这种方法,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还有就是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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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逾期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逾期违约金法律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 7.56%)。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1、1999年6月10日~2004年1月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2、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房屋贷款逾期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为业主已经无法取得联系,通知不可能实现,但属于明确的被告,可以到要求解除合同并称承担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对状等诉讼文书适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般做法是,在公告期满后留足十五天答辩期和提前三天的开庭传票送达期,被告不出庭的,法庭将作出缺席判决。判决合同解除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可以重新出卖该房屋。 三、贷款逾期多久会上黑名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所以,当借钱人不还贷款时,放贷机构可以向当地提讼,如果最终借钱人恶意抗拒执行判决依旧不还款,那么各地就可以向最高人民上报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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