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流程违法是怎么样处理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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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行政诉讼流程违法是怎么样处理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行政诉讼流程违法是怎么样处理的

一、行政诉讼流程违法是怎么样处理的

由于违反法定流程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流程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流程是怎么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一般流程可以分为调查或检查、审查、审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怎么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律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设定权,只能由法律行使。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但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诉讼流程违法是怎么样处理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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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反驳原告的主张。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法庭辩论的目的是让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5.合议庭评议阶段6.公开宣判阶段: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若对行政诉讼庭审流程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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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合同违约诉讼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行政诉讼二审流程的审理期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二审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经过一审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但《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逾期证据予以放宽,不必然发生证据逾期的失权后果,其实质上是扩大了新证据的范围。逾期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条件,需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得出结论。
《证据规则》虽然没有明确对逾期证据进行审查及有关程序上的要求,但审查的内容隐含在新的证据如何让判断的条文之中。二审程序中,逾期提供的证据理由能够成立的,则转化为二审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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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开庭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时,会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传票,组织合议庭准备会议。 开庭时核实身份,公布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随后进入庭审阶段,当事人陈述案情,合议庭提问,进行法庭调查和证据收集,为审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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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诉讼违法征地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违法征地的流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征地的流程是什么
1、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审判人员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
(一)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是3人以上的单数。
(二)交换诉状
交换诉状主要向被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一方面,人民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人民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不过,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的审理。但被告在法定时间内,不提交或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判决被告败诉。
(三)处理管辖异议
当事人对受诉人民的管辖、有权提出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在收到人民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人民法院应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则应裁定驳回。
(四)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证据
这是审理前准备的中心内容。通过对原。被告提供的状、答辩状和各种证据的审查,人民可以全面了解案情,熟悉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的答辩理由及案件的争议点。人民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材料或证据不全,应当通知当事人补充;对当事人不能收集的材料和证据,人民可以根据需要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
(五)审查其它内容
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人民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和决定下列事项:更换和追加当事人;决定或通知
第三人参加诉讼;决定近的合并与分离;确定审理的形式;决定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等。
2、庭审程序
(一)庭审方式
庭审是受诉人民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庭审的主要要任务是,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法规,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
2.以公开审理为原则。
3.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二)庭审程序
人民开庭审理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一般的庭审程序分为六个阶段:
(1).开庭准备。人民应在开庭前3日传唤、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2).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调查是庭审的重要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来查明案件事实,审查核实证据,为法庭辩论奠定基础。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

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

二,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人证言;

三,通知鉴定人到庭,告知其权利义务,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五,通知勘验人到庭,告知其权利义务,宣读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审判人员始终处于指挥者和组织者的地位,应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同时,审判人员应为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平等的辩论机会,保障并便利他们充分行使辩论权。
(5).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笑声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
(6).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三)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不过,鉴定、处理管辖权异议和中止诉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基层人民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批准,同时报中级人备案。
3、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是为了维护行政诉讼程序对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强制性的排除措施,主要适用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以下行为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工作秩序的;
(6)对人民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对于上述行为,人民采取的排除措施主要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及司法拘留。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在1000元以下,拘留的天数应在15日以下。严重妨害行政诉讼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在采取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时应遵循排除措施的形式与妨害行为的性质相适应,排除措施程度与妨害行为的情节相适应的原则。其中罚款、司法拘留须经人民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4、案件的移送
人民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纪或犯罪行为,或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移送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措施。接受移送的有关机关,应依法履行追究查处的职责。这种移送不同于移送管辖,而是主管事项的移送。被移送的案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内部行政案件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案件等。
5、司法建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时,人民可以向该的上一级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司法建议是保证行政裁判执行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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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
(1)确定独任审理的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首先要确定担任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判员,但不能由陪审员或者书记员独任审理。
(2)传唤和通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
(3)确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
(4)及时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该期限不得延长。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做出裁定,将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合同违约的诉讼具有哪些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违约的具有哪些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买卖合同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1)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2)发出质量异议通知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3)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4)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5)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督促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督促程序的流程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
3、异议的提出。人民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就该事项提讼,人民对该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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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驾驶证行政诉讼流程:1.选择管辖法院;2.明确被诉方及对象;3.提交起诉书及副本;4.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有15日答辩期。整体流程需确保法律程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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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程序是怎样的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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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吗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是什么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也是诉讼程序的一种,但是程序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均不相同,由法律特别规定。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
(1)确定独任审理的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首先要确定担任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判员,但不能由陪审员或者书记员独任审理。
(2)传唤和通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
(3)确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
(4)及时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该期限不得延长。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做出裁定,将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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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诉讼流程的详细介绍若欲提起驾驶证申请行政诉讼,应遵循以下流程:首先,必须准确确定适用于此案的管辖法院;其次,需明确被告的身份,确保其无任何缺失或虚假情况;第三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拷贝本;最后,一旦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案件,便会在立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的拷贝本发送至被告手中,而被告则需在收到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与案件有关的完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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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流程如何走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流程如何走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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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步骤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流程如下:
(1)确定独任审理的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首先要确定担任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判员,但不能由陪审员或者书记员独任审理。
(2)传唤和通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
(3)确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
(4)及时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该期限不得延长。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应当做出裁定,将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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