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程序包括什么样的
工伤鉴定程序包括: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的,则及时作出认定决定;之后由单位或劳动者去依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申报工伤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申报工伤的程序如下:
1.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缴纳鉴定费。
2.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专用信封》。
3.伤残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4.鉴定专家根据查体情况、辅助检查结果、鉴定标准等做出鉴定等级意见。
5.60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做出鉴定结论。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送达。
6.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鉴定工伤后赔偿流程是什么样的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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