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前的放弃继承的声明是无效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不存在遗产,因此不存在放弃继承的问题。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才是遗产,有了遗产才有继承或者放弃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否具有效力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权的取得亦是依赖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方才取得。
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也就是说,放弃继承最早的时间即是始于继承开始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因为,在被继承人生前,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人也尚未取得继承权,其自然无法去放弃尚未取得的权益。
因此,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无效,除非在继承开始后得到追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私有继承是哪些意思哪些情况下私有继承
私有继承就是指单独继承,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即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但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也应认为是单独继承。
私有继承的情形: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是否有效,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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