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哪些程序
2.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还有纠纷的证据。
3.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4.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单方面起诉应当在被告住所地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起诉离婚需提交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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