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不想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能够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抚养费能够吗
用孩子的名义控诉抚养费。当事人写民事诉讼书。其中要求抚养费的金额和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事实,用法律为自己的诉求提供理论依据。夫妇离婚,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只能以孩子的名义请求。抚养费根据需要,孩子买电脑的手机等,旅行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那个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根据,父母能够拒绝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如下: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都可能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还可能影响子女的健康。因此,患严重疾病和伤残,都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正当理由。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一方能够证明抚养子女一方存在体罚、饥饿及精神虐待等虐待子女行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双方离婚后又组建新的家庭,抚养一方因家庭条件变化继续抚养该子女存在困难,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在考虑该子女意见的同时,兼顾抚养一方的抚养能力、经济实力等客观因素进行处理。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父母双方对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发生争执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其生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审判实践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因此,从考虑孩子最大利益出发的正当理由应当予以采信。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如果协议不成,能够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哪些情况下能够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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