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退赃认罪怎样判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档退赔退赃无法减轻处罚,会导致这些案件很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如果积极退赔退赃可以成为法定减轻事由,就架起了犯罪行为人“回头是岸”的一道虹桥。积极退赔即使不能免除处罚,但如果可以实质性减轻犯罪行为人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及其家属一般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均会尽力为之。
3、在犯罪行为人及其家属已有强烈退赔减刑意愿的情况下,说服犯罪行为人以良好态度进行认罪认罚应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
积极退赔又认罪认罚从而减轻处罚,对于被害人来说得到了极大经济补偿,对于犯罪行为人来说得到了实质性的量刑从宽,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能减轻相当大的办案难度和压力,对于社会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教育作用,这是多赢的局面。积极退赃退赔如果可以成为法定减轻事由,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产生共振效果。
二、诈骗罪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1、接收案件: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
(2)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2、确定是否立案:
(1)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3、不予立案的告知: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
构成诈骗罪的,那么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当然了,具体也应当是根据诈骗的数额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一般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但是诈骗的数额巨大的,将按照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三、诈骗罪多久宣判
诈骗罪宣判时间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诈骗罪退赃认罪的,基本采纳人民检察的建议进行量刑,退赔的可能会被从宽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上文就是诈骗罪退赃认罪怎样判的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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