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流水29万如何判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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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量刑一般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量刑可判5~10年有期徒刑,因此开设赌场流水29万如何判,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依法处罚。在我国禁止赌博,如果有开设赌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开设赌场流水29万如何判

一、开设赌场流水29万如何判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涉嫌开设赌场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开设赌场罪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可办理取保候审,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来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开设赌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以上是关于开设赌场流水29万如何判的相关介绍,如果对上文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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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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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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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顾某某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在海宁市寻根访茶室开设的赌场中所起的作用较小,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在本节犯罪过程中的主要被告人汪某某、胡某某在回答本辩护人的提问时都回答该赌场是由三人合开的,这与被告人顾某某的陈述一致。在该节事实中,赌场开设在海宁市寻根访茶室,该茶室是曹某开的,赌场的场地是由曹某提供,而赌场的工作人员则都是被告人汪某某手下。当时,被告人汪某某在海宁和嘉兴王店很有势力,经常强占别人的场子(在本案的第二项罪名寻衅滋事罪中,就有多起被告人汪某某强占别人场子的情况),被告人汪某某要求被告人顾某某加入合伙开赌场,被告人顾某某是是不敢不听从的,被告人顾某某加入该赌场主要是惧怕被告人汪某某的势力。根据被告人孙某某2009年7月30日笔录第8-9页、2009年9月7日笔录中第7-8页的供述:当时柴菩头即被告人顾某某答应合开场子是因为惧怕得罪占峰,怕被打。孙某某的笔录也反映了这一情况,其他各被告人的供述也佐证了被告人顾某某惧怕被告人汪某某而与其合开场子这一事实。而且,该赌场在开设过程中,基本上顾某某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赌场中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由汪某某委派,管理和分成也是由汪某某的人负责。被告人顾某某在公安阶段的笔录以及本案的庭审过程中叶对此做了如实的陈述。被告人胡某某在公安侦查卷12页、170页中,被告人胡某红在公安侦查卷130页、141页中,被告人孙某某在公安侦查卷16页、62-63页中,被告人胡某平在公安侦查卷1
4、35页中,以及上述各被告人在本庭庭审过程中都对此做了如实的陈述,证人谢某某、杨某某、富某某、陈某某、金某某、宋某某、褚某、金某某、徐某某、楼某某、盛某某等人的证人证言也予以证实。根据以上各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在寻根访赌场的开设中,赌场中抽庄丰、洗牌、维持秩序、插脚等都是由汪某某委派手下掌控的,被告人顾某某在赌场中是没有什么权力的,事实上他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有没有被告人他都不影响该赌场的开设和经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顾某某在该赌场的开设和经营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为次要和辅助的作用,应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告人还具有以下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1、被告人顾某某社会危害性较小。海宁市寻根访茶室开设的赌场总共就开了不到一个星期,期间共开了五场,这一事实已经在法庭调查中,由各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予以证实,公诉机关对这一事实也是予以认可的。相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罪的情况以及与本案其他赌场的开设情况相比,寻根访赌场的开设时间较短、场次较少,影响较小,对社会的危害性也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被告人顾某某认罪态度好。早在2009年4月24日,侦查机关对被告人顾某某的第一次询问中,被告人顾某某就对于自己在寻根访开设赌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在公安机关的整个侦查过程中,被告人顾某某始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供述前后一致。在本案的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顾某某认罪态度好,能如实回答公诉机关和审判人员的提问,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被告人顾某某配合公安机关其他犯罪事实的侦查工作,有悔罪表现。侦查机关对被告人顾某某的第一次询问中,被告人顾某某就对被告人汪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做了如实的供述,对公安机关侦查本案提供了一定的帮助。而且在整个侦查阶段,被告人顾某某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对本案涉黑案件及聚众斗殴等节的犯罪事实提供了证人证言。辩护人热内被告人顾某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其他案件起了一定的作用,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顾某某在寻根访赌场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为从犯,而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法庭本着刑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辩护人的意见予以考虑,对被告人顾某某减轻处罚,给被告人顾某某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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