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是否要偿还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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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是否要偿还?关键要看丈夫欠债的性质。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是否要偿还

一、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是否要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

(四)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接下来再来了解一下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范围,具体指的就是:夫妻任意一方欠下的任何债务是否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确认哪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办法其实很简单:主要就是要看一方欠下的债务用途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债务:

(1)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中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中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是否要偿还?关键还是要看欠债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是前者,那么作为妻子自然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除非自愿否则是不承担偿还义务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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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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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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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丈夫的哪些外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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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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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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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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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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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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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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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死亡,生前欠了好多债务,妻子都不知情,怎么证明妻子对丈夫的债不知情呢知情呢?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如果你先生在外所欠债务不是用于你们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你先生个人债务,妻子无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下列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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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则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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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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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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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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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丈夫在外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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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离婚丈夫捏造虚假债务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很多飞来的债务,对于这些债务,另一方往往表示并不知情。如何判定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直都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在防止以长辅拜恍之喝瓣桶抱垃夫妻假离婚分割财产等情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应防止制造虚假债务骗取离婚另一方财产的情形。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如举债一方无法举证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在未有证据显示另一方知情的情况下,让另一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难免严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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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在丈夫欠债的借款协议、欠条、借款担保书等债权文书上签字。
只要做到了这两点,大部分的丈夫对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债务就不用妻子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从而达到了自保的目的。
二、债务发生后的自保方法
1.举证证明该笔债务自己不知情,自己没有在相关债权文书上签字且事后也没有对该笔债务追认。此时,如果该笔债务确属丈夫隐瞒妻子所借的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不会让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2.举证证明丈夫的该笔钱款用于其个人用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证明成功,也不会承担还款责任,从而达到自保的目的。
3.举证证明属于丈夫的赌债等非法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担还款义务。
做好了以上几点,丈夫欠债就不用妻子偿还,从而达到了自保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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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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