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诉讼期限一般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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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条诉讼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欠条和借条诉讼期限一般是多久

借条和欠条纠纷的诉讼期限是三年。诉讼期限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限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期限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期限抗辩权

超过诉讼期限以后,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诉讼期限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期限规定或者明知道期限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期限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期限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借条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1、借条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期限,借条的诉讼期限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期限,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2、关于借条的诉讼期限,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期限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期限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期限为20年。

3、从诉讼期限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期限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期限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期限区别如下:

1、借据和借据约定还款日期的,两者的诉讼期限没有区别,从单据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还款日期没有在文件中注明,借据和借据的诉讼期限可能不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2、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期限期间的计算有两种争议:自收到欠条之日起计算满三年和自债权人要求偿还之日起计算满三年,目前主流一般采用第二种观点,诉讼期限因提起诉讼和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如发送律师函、催告函、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期限中断的,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欠条和借条诉讼期限一般是多久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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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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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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