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不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供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为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供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不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为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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