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发生事故谁上报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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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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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发生事故谁上报

一、分包单位发生事故谁上报

分包单位发生事故的,应当由施工单位同时向发包人及有关部门上报,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二、发生工伤事故多长时间上报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上报,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申报资料。如果单位逾期不申报工伤的,则员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内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分包单位发生事故谁上报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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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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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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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电子版,谁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 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 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货物能否退税 根据《关于生产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货物退(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8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而出口的货物,凡属于现有税收政策规定的特准退税范围,且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无论是自产货物还是非自产货物,均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凡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按现行规定予以征税。不属于上述两类货物范围的,实行免税办法。因此,你公司为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的机械设备属于特准退税范围,可以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退税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和消费税《税收收入(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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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本人现在急求总包分包三方协议的模板,谁有能够提供一下,真的非常急需!! ! 非常感谢。
[律师回复] 总包分包三方协议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拟定该三方协议书,并同意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内容: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工 期: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三、工程质量:
1、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四、施工环境: 丙方需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乙方一体化管理体系和各项要求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
五、合同价款: 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六、工程结算:
1、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若本合同出现未作规定的情况,则根据甲、丙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七、工程款支付: 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八、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1.
2、在开工前7日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1套,向丙方提供施工图3套,并由
甲方组织负责图纸会审。
1.
3、组织乙方、丙方进行场地施工前与施工后移交,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
1、开始施工前,向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2.
2、及时转达上级部门及甲方的有关指令、要求。
2.
3、做好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2.
4、按本工程结算价的2%向丙方收取总包服务费(由甲方支付)
2.
5、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造成乙方延期竣工而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6、本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3.
2、按照经各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
3、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综合在丙方的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
3.
4、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生的非甲、乙双方责任引起的损失均由丙方自行负责。
3.
5、从乙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均由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检查用电规范及文明施工要求。
3.
6、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3.
7、在施工过程中非甲、乙双方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安全事故,由丙方负责,丙方应及时报告各方。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等单位共同研究后,由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3.
8、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材料报检、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3.
9、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做到工完、料近、场地清。
3.
10、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编制,并需符合合肥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3.1
1、丙方应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完善相关手续,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1
2、现场水电费按总工程款的
7 ‰计取。
3.1
3、现场水电费付款方式:丙方暂按合同价的
7 ‰支付水电费,即: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本合同中各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有关之事宜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单位调解,如以上方式仍不能解决,可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丙方持壹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我们村的地大部分都由外来人承包了,经常听他们说发包方承办方啥的,想问问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指的是谁?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发包方是谁?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一般而言,一是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二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三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
基于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行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行法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法律行为,也是设立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个重要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从物权法的一般原理看,《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种由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为设立于”四荒“之上并经过登记公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实行物权保护的。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以上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指的是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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