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哪些时候生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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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收养协议哪些时候生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收养协议哪些时候生效

一、收养协议哪些时候生效

收养协议在核准登记的时候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确立后,当事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认定收养协议的效力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依照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民政局登记,不符合收养条件和程序的民政局不予登记,不予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3、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哪些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无效的收养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民法典总则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违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收养协议哪些时候生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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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什么时候生效,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收养协议生效时间是从办理收养登记后开始生效。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等,把协商内容写清楚,最后签字,写好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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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婚前协议效力很强,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两点,如果是把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完全约定给另外一方,特别是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风险,而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您最好给婚前协议做一下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协议中强调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与离婚协议混淆,离婚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订的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随意反悔,还未生效。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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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一、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有效的婚前协议书,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一)书面。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二)双方出于自愿签字。
(三)公证
(四)只要是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婚前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诱骗,而签下了婚前协议书,或是在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之下,签订了婚前协议书,该婚前协议书不具法律的约束力。此外,违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协议书条款,一般都不愿意强制执行。婚前协议书可以在结婚以前的任何时间签订。当然,最好是早在结婚仪式举行以前就签订。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令人怀疑是否有不恰当的压力,并可证明双方签字以前,都有经过缜密的考量。
(五)有律师代表。
(六)双方都已经完全了解责任、权利、可能的变通方式。通常,签约的双方,总有一方在财务、法律上,会比另一方更具知识。所以,在最后签订婚前协议书以前,找一个律师协助审读、準备婚前协议书,就成了相当重要的步骤。这样将可避免将来被裁定不公平、或是过分偏袒某一方。
(七)各自的财务状况都已经完全让对方知晓…应当以清单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现有资产与负债。
二、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呢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婚前协议的定义,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知道,婚前协议的生效时间是结婚后。具体来说,婚前协议是为结婚签订,即婚前签订,但在结婚后生效的协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协议既然是在结婚登记后生效,那么在还没有结婚登记之前,婚前协议是处于未生效的状态,这时婚前协议是可以双方合意改变的,或者即便其中一方不同意改变,没有登记结婚这一生效要件就足以阻却婚前协议内容发生效力。
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婚前协议效力很强,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两点,如果是把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完全约定给另外一方,特别是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风险,而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您最好给婚前协议做一下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协议中强调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与离婚协议混淆,离婚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订的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随意反悔,还未生效。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协议书有效的条件,婚前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婚前协议效力很强,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两点,如果是把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完全约定给另外一方,特别是房产,存在被认定为赠与的风险,而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前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您最好给婚前协议做一下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是无法撤销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协议中强调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与离婚协议混淆,离婚协议是为了离婚而签订的协议,自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随意反悔,还未生效。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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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在我国,人身关系是不能自行约定的,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同时,新收养法还扩大了收养协议和办理公证的范围,明确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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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多久
[律师回复]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二、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多久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三、离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上述两种观点他们都是基于同一个理论基础,即用合同法的有关原则精神来处理婚姻关系纠纷。
(2)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3)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民法通则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要求不能有存在无效的或可变更、撤销的情形。作为协议,
首先要求应是平等主体之间所签,
其次一定要体现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三,协议内容应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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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怎么写,收养协议范本
甲方(收养人;乙方(送养人;甲乙双方就领养×达成协议如下:被收养人情况;收养人情况;送养人情况;收养人保证在领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手续。本领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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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
(2)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可以推断,这一协议对男女双方之“法律约束力”也是指离婚后的效力。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
(4)明确规定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条款及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或附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5)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了解离婚协议有哪些内容,无非就是看自己在实际进行约定的时候,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明确的说明,这样才能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在生效之后,就不能再反悔了。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只要签字就生效吗
[律师回复]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签好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之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签好之后也是没有生效的,任何一方仍然可以反悔。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 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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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养人:乙方(送养人。甲乙双方就领养×达成协议如下:1、被收养人情况。2、收养人情况。3、送养人情况。4、收养人保证在领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5、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6、本领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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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只要签字就生效吗
[律师回复]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签好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之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签好之后也是没有生效的,任何一方仍然可以反悔。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 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赡养协议在什么时候失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协议在何时失效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父母年迈且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需要子女赡养的,其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在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允许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但是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某位子女明显没有能力赡养好父或母,如果父或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因为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对于赡养协议中免除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约定免除了某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应属无效约定。故对父母要求全部子女均需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
就父母的居住和日常照料问题,如父母表示愿意随某子女生活,而某子女也表示同意,则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就赡养费的数额和医药费负担比例问题,如某子女已经履行了对父母全部的赡养义务,则其他子女应当多承担赡养费,以体现法律与人情兼顾,也能更好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子女因赡养父母订立的各自承担赡养一方父母的协议,因该协议免除了子女对父或母一方的赡养义务,应当认定无效;在重新确定子女赡养义务的份额时,人民可以在以经济为内容的赡养义务上,酌情减轻已经对一方父母尽过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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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收养协议格式,收养协议书是怎样的
1、首先写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信息。2、收养人_与被收养人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3、写明内容:收养人健康状况,收养人财产状况: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义务与责任。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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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
离婚协议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另外,还须指出一点: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法律给了离婚双方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也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当然这个救济有前提: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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