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犯了刑事案件正常处理吗
1、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一周岁以内)的妇女,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监外执行期间,要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汇报情况、报告行踪,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地。如果在执行期间,再犯其他罪行或者逃跑,就要立即收监。等到这些孕妇生育完毕或者哺乳期妇女哺乳完成时,如其刑期未满,仍将对其进行收监。而如果刑期已满,就不用收监,办理释放手续后视为刑满释放。
2、孕妇犯罪处理标准如下:
(1)在案件审理阶段,可以取保候审;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宣告缓刑。
女人犯法了但怀孕了可以申请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案件私了可以撤案吗
首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可以私了,只有下列刑事案件才可以私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撤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私了能撤案吗
首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可以私了,只有下列刑事案件才可以私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可以私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撤案,如果不符合的则不能撤案: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怀孕犯了刑事案件正常处理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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