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借款合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抵押合同无效时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抵押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按照不同情况予以区分:如果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无过错,由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如果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同时,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保证人不承担保责任的情形是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7.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一键咨询
  • 155****2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担保人应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借款担保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保证人在债权债务中,保障债务履行:代偿债务人违约、公开担保信息并提供建议,详审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严格保密借款人敏感信息,仅对法定查询除外。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贷中介人要承担责任吗,借贷中介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担保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一方来承担责任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代驾事故责任承担由哪一方来承担责任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借款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律师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 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台风致死谁承担责任呢?
大风导致招牌脱离砸死人的话商家要承担主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招牌属于构筑物,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借款未成年担保的人能否承担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驾车祸责任谁承担呢?
现在普遍采取的观点是承揽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给第三人或自身造成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定作人指示或者选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也就说在代驾过程中除车主有过错外,应当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案例简介: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有三担保人
4月15日,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王某借款5000000元,借款利率为日利息
1.5‰,每日7500元利息。借款用于资金周转,李某、庞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利息等。4月20日,王某通过其他账户转账给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借款4880000元,现金120000元。后李某通过银行转账偿还王某260000元。
法官判决:被告还本付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王某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440000元(利息自4月20日至11月19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共计5440000元。
二、庞某、李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庞某、李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追偿。
律师说法: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王某与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李某、庞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王某王某与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有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未按约定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某向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转账支付借款4880000元,现金支付12万元合计5000000元,有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指令明细信息及王某陈述证实,王某要求被告偿还王某借款本金5000000元,法律应予以支持。
李某辩称通过银行转账还款260000元本金,但王某认为偿还的是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没有明确约定,所以认定偿还王某260000元为利息。
王某要求被告给付利息700000元(自4月15日至11月14日止以后顺延至还清之日止),合同约定日利息
1.5‰,现王某主张年利率24%,是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但王某支付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借款日期为4月20日,利息应从4月20日起算,自4月20日至11月19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为700000元,李某偿还王某借款利息260000元,尚欠王某利息440000元。
李某、庞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应对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案例简介: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有三担保人
4月15日,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王某借款5000000元,借款利率为日利息
1.5‰,每日7500元利息。借款用于资金周转,李某、庞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日,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及利息等。4月20日,王某通过其他账户转账给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借款4880000元,现金120000元。后李某通过银行转账偿还王某260000元。
法官判决:被告还本付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王某借款本金5000000元,利息440000元(利息自4月20日至11月19日,以后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共计5440000元。
二、庞某、李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庞某、李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追偿。
律师说法: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王某与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李某、庞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王某王某与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合法、有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未按约定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某向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转账支付借款4880000元,现金支付12万元合计5000000元,有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指令明细信息及王某陈述证实,王某要求被告偿还王某借款本金5000000元,法律应予以支持。
李某辩称通过银行转账还款260000元本金,但王某认为偿还的是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没有明确约定,所以认定偿还王某260000元为利息。
王某要求被告给付利息700000元(自4月15日至11月14日止以后顺延至还清之日止),合同约定日利息
1.5‰,现王某主张年利率24%,是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但王某支付任丘市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借款日期为4月20日,利息应从4月20日起算,自4月20日至11月19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为700000元,李某偿还王某借款利息260000元,尚欠王某利息440000元。
李某、庞某、河北某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应对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款合同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