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一般需要通过刑事诉讼解决,在审理结束后,若需要得到民事赔偿,才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一、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其认定依据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二、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能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集资能不能撤诉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不能不能撤诉。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都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不能不能撤诉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二、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能不能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不能辨认或者不能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能不能否判缓刑关键还是要看具体量刑情节,比如有无退还集资款等因素。
缓刑适用条件有: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仅指宣告刑和主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言,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已满75周岁的人和怀孕的妇女在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能不能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能不能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非法集资罪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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