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宣判前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纠纷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三、民事纠纷撤诉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四、民事纠纷起诉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民事纠纷起诉后被告享有哪些权利?
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
8、自行和解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六、民事纠纷起诉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上文已经明确解答了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撤销流程,除了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之外,法院立案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直接按撤诉处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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