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入股协议书要注意哪些
签订入股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投资的形式,如果是借贷,要考虑行业风险溢价,提高资金回报率。入股的,应当注明公司股份或者股份的数额,并注明有关权利义务;
(2)明确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顺序。一般情况下偿债的有限顺序为:破产清算费用、外债、员工工资、优先股、普通股、股东;
(3)限制公司现有资产;
(4)规定管理层的责任和义务;
(5)规定月度或年度财务披露;
(6)入股后是否参与经营和监管;
(7)利润分配;
(8)股份退出机制合同必须细化,以免发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注意的细节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2.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吗;
3.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吗
1、转让股权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将股权出质的,该股权不能随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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