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币兑换标准,法律上是怎样确定的
1.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兑换一半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可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3.不予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剩余部分小于二分之一的,不予兑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走私伪造的货币,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二万元,或者数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满二千张(枚)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数量在二千张(枚)以上不满二万张(枚)的;
(二)走私数额或者数量达到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且具有走私的伪造货币流入市场等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二万张(枚)以上的;
(二)走私数额或者数量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走私的伪造货币流入市场等情形的。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制造伪造假币罪的相关规定,而是有伪造货币罪的规定,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残币兑换标准,法律上是怎样确定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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