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能办理离婚吗
精神病人能办理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女方有精神病可不能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是能离婚的。如果女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双方能选择在其精神正常时协议离婚,如果不是,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老婆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老婆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是能离婚的。如果老婆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双方能选择在其精神正常时协议离婚,如果不是,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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