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子过了2年后是否能再分割
离婚后房子过了2年不是否能再分割。
按照规定,离婚夫妻部分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一年内作出处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是否能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双方离婚后房子归小孩是否能过户给小孩
是否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是否能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否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是否能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是否能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是否能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是否能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是否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夫妻离婚房子写的孩子名字是否能分割
首先要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子女的财产。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是否能直接去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是否能要求更正和确权。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是否能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是否能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是否能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后房子过了2年后是否能再分割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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