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

一、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

申请破产保护是指对已经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拯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目的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同时保护公司的资产,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保护后的120天内有权提出融资和重组等方案,以避免债权人对企业提出直接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申报破产债权是什么

第一,破产债权申报,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

第二,可申报的债权,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常见的有借款、货款、工程款、设备维修维护款、各类保证金等。

第三,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

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三、公司破产能申请破产吗

欠税公司申请破产是可以的,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即使欠税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破产。

不过公司即使申请破产的也需要清缴所欠税款,公司申请破产的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会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有哪些, 哪些必须指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谓“可以指定”,是指,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申请破产保护
当公司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剩下的债务不用再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有哪些情形,哪些必须指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谓“可以指定”,是指,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3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谓“可以指定”,是指,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什么叫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定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谓“可以指定”,是指,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是个人,真的很穷很穷,还欠了很多钱,请问能资格申请破产保护吗?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呢?
[律师回复]
一、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4、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当说明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亏损原因以及亏损程度,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情况、和企业投资的情况;   
9、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注册证明,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的验资报告;   
10、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   1
1、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开户时间、开户金融机构等   1
2、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
3、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
4、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对外为其他债务人担保的情况,应当列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企业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担保的性质、保证期间等;  1
5、企业已发生的诉讼
上述是资格申请破产保护的回答。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3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时候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辩护的特征有:(
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
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来指定;(
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谓“可以指定”,是指,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
1、依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破产保护可以经过清算,把资不抵债的企业或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给他的债主,对于个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勾销他所拖欠的一切债务。我国法律还不允许个人破产,很多外国允许个人破产。但注意,根据外国法律,个人破产之后,个人的资信等级会严重下降,会丧失很多资格,比如不能发起设立公司企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有个朋友自己开的公司,目前比较困难,听说中国也是有破产保护的,咨询一下公司破产保护法,谢谢!
[律师回复] 新破产法的实施还使北京首次有机会将破产保护概念引入中国。该法的第73条规定,基于使申请破产企业能够在重组后获得重生,不必走上清偿关门的道路,法院有权批准破产企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新的破产法已臻完美。一些漏洞可能会使政界人士得以继续干预企业的破产事务。例如,虽然被任命来掌管破产企业管理人可能是专业人士,但有权任命他们的法官们却往往并非专业人士。由于管理人的收入水平更有可能由法院而非债权人来确定,因此法官们及其在地方政府内的朋友们也就获得了更多干预企业破产事务的便利。
但新破产法仍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特别是就中国金融体系的重组工作而言。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被因企业破产而导致的大量坏帐所困扰。据美国华盛顿的国际经济研究院最近估计,中国的坏帐总额相当于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62%。如果中国银行业要想经受住经济增长低迷期的考验,就必须解决坏帐问题。
迄今为止,企业破产程序含混不清一直使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及其外资小股东们──对于让经营不善的企业清算破产一事望而却步。虽然中国的各家银行通过债转股交易获得了许多公司的控股权,但却没有什么银行打算出面直接经营这些企业。这些银行也没有为判断私营企业的信贷风险做好准备,许多情况下它们仍倾向于向地方政府及其支持的国有或私营企业放贷。
但中国银行业目前学习风险管理知识的时间却很紧迫了。那些学得不够快的银行自己也可能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为新破产法专门为金融监管机构向法院申请对破产金融机构进行重组或清算制定了条款。
而那些切实学到了信贷风险管理经验的银行则会收获颇丰。中国政府一直在有系统地帮助国有银行卸去坏帐负担。这些轻装上阵的金融机构最终将成为银行业的中坚力量,它们上市后将承担起对中国企业扶优济弱的重任。
中国从1999年起已陆续成立了几家专门管理从银行剥离的人民币1.4万亿元(1,760亿美元)坏帐的资产管理公司,从它们的不良贷款回收率之低中可以看出形势是多么严峻。 它们目前回收的资金只相当于不良贷款帐面价值的20%左右,即使拜国家收紧信贷政策之赐,近期所形成不良贷款的回收率也仅有30%。中国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的主任李曙光教授是新破产法的起草人之一,他说,这一法律有可能使中国的不良贷款回收率接近70%的全球平均水平。
以上就是中国破产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如果中国破产保护法能加快坏帐的冲销速度,将破产企业及社会经济的损失降到最低,那么中国金融业的健康状况将大为提高。在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力日益壮大的时代,这对世界经济带来的正面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3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因为还不起信用卡,一直想申请破产保护,他想问一下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律师回复]
一、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4、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当说明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亏损原因以及亏损程度,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情况、和企业投资的情况;   
9、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注册证明,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的验资报告;   
10、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   1
1、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开户时间、开户金融机构等   1
2、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
3、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
4、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对外为其他债务人担保的情况,应当列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企业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担保的性质、保证期间等。
什么是指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二,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法律行为。《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要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益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申请破产保护是指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