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一、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劳动者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没有说明义务。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的是劳动者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具体内容范围为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竞业限制等情况,如实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对于用人单位提出涉及劳动者隐私权的相关内容,劳动者有权拒绝回答。因为用人单位仅能就“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宜要求劳动者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劳动者在应聘中应当怎么履行如实说明的义务

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需要对员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以便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是否能录用。

保证劳动合同正常履行所必须获知的信息角度出发,劳动者如实说明的范围包括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劳动者基本健康状况、学位学历;

工作履历、职业技能、执业资质等职业信息,以及部分必要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等。

用人单位有权在法定范围内获取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但是这种权利并非没有限制,涉及个人隐私且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事项,劳动者无需相告。常见的包括女性职工的婚姻情况、生育情况;

劳动者患有艾滋病、乙肝等健康状况以及性取向等,上述隐私类信息均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法定的特殊岗位外(如女职工岗位禁忌、特殊行业对劳动者健康状况的特殊要求等);

用人单位不得询问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该类隐私信息,否则涉嫌侵犯劳动者的个人隐私权,劳动者未如实说明也不构成欺诈,据此不予录用甚至解除劳动关系的,存在就业歧视及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并且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有前提的,即仅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负有说明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张该权利,劳动者无需主动说明;

用人单位也不能以劳动者未主动说明或隐瞒事实为由主张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员工入职登记表、录用条件确认书等文件明确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

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分别与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订立,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该怎么理解经营者有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经营者的名称和标记,是经营者之间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对消费者来说是判断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及其品质的重要依据之一。有的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专门选择其信赖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经营者不标明其名称和标记或者标明虚假的名称和标记,一是可能让消费者无确判断是否是其真正想要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标明虚假的名称和标记,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其想要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二是如果商品或者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受到损失,无法找到真正的经营者,也无法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寻求救济。因此,在商品或者服务上标明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非常重要。我国许多法律、法规都对经营者名称的规范使用作了规定。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规范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首先,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我国其他法律对经营者的此种义务也作过类似规定。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其次,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在经济交易中,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成为很多经营者从事经营行为的重要方式。有的经营者租赁信誉较好的柜台或者场地,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故意不使用自己的名称和标记,甚至直接使用出租者的名称或标记,使消费者误认为出租人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影响消费者的正确判断和选择。因此,本条规定,经营者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进行经营的,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随着网络交易的发展,我国一些法规规章对网络交易的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也作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能怎么理解经营者有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律师回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经营者的名称和标记,是经营者之间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对消费者来说是判断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及其品质的重要依据之一。有的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专门选择其信赖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经营者不标明其名称和标记或者标明虚假的名称和标记,一是可能让消费者无确判断是否是其真正想要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标明虚假的名称和标记,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是其想要选择的商品或者服务。二是如果商品或者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受到损失,无法找到真正的经营者,也无法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寻求救济。因此,在商品或者服务上标明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非常重要。我国许多法律、法规都对经营者名称的规范使用作了规定。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规范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首先,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我国其他法律对经营者的此种义务也作过类似规定。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其次,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在经济交易中,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成为很多经营者从事经营行为的重要方式。有的经营者租赁信誉较好的柜台或者场地,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故意不使用自己的名称和标记,甚至直接使用出租者的名称或标记,使消费者误认为出租人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影响消费者的正确判断和选择。因此,本条规定,经营者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进行经营的,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随着网络交易的发展,我国一些法规规章对网络交易的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也作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怎么证明加班事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者就什么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者就什么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者该怎么证明加班事实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者该怎么证明加班事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要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如何证明加班事实
没有哪个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要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主张加班费,所以就不能要求劳动者具有收集证据的责任和义务。
而如实记录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和保证,用人单位对工作时间的如实记录不仅是管理上责任也是法律上的义务。否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考勤人员的工资就应当由劳动者支付了。所以,本人认为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由劳动者来承担,加重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制订和修改法律是立法者的事情,对于大多数法律服务人员来说如何执行已经颁布生效的法律显然更为重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我们看看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加班事实的有关证据。
(一)书证:书证是依据文字、符号、图形等书面表现的内容来记录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有关加班费争议中,常常以考勤卡、工资表、电子考勤记录表等形式出现。但这些东西一般均由用人单位记录和保管。所以,当劳动者有机会拿到上述资料时应尽量复印一份保留,如果能保留原件就更好。
(二)视听资料:现在的工业园或企业很多都装了闭路监控设施,这些设施的录像也可以证明相关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
但这些录像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够获取的。劳动者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另外,劳动者还有一种主动获取的方式,就是自己主动录制视听资料。这样做当然有点难度。但谁叫最高院的把举证责任叫到劳动者身上呢?
(三)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相关情况的人所作的言辞陈述就是证人证言。
在劳动争议中,几乎没有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会站出来为正在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作证的。但不妨碍寻找已经离职并知道相关情况的前员工来作证,或者与用人单位打官司的员工之间互相作证。虽然对方会以存在利害冲突否认证据的有效性,但只要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就应该大胆向办案机关提出,有总不比没有好。
(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
你别指望用人单位在加班时间上跟你做同样的陈述。所以,就需要劳动者或其代理人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合情合理详细的陈述,再辅以其它的证据材料,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者有哪些说明义务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者有哪些说明义务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者有什么说明义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者有什么说明义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劳动者就哪些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