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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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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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当事人还可以按照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

什么情况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

1、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4、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什么情况下商品房可以退房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屋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的。

(3)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4)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

(5)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日期未能交房,如果超过了3个月的合理期限开发商仍无理由延期,则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购房人则可以要求退房。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9)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10)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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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怎么处理,二手房交易违约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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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已成为房产市场上的火爆交易,但是交易过程中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反悔的情况,下面将主要列举卖方反悔的情况:
情况
一: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
二: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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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四: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
二手房交易 违约怎么办
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怎么办?
一旦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以上述理由反悔,主张合同无效,买该如何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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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
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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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权。
针对情况
二: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还需从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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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针对情况
四:由于定金合同必须缴付定金方才生效,而现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往往是把定金缴付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缴给卖方;卖方则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中介公司保管。因此,为了确保定金合同生效,买方应当在定金合同里面约定,中介公司转缴定金的义务或者约定定金由中介公司保管视同缴付卖方。同时,必须委托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居间买卖,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成功。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什么情况属于二手房交易合同违约的回答
二手房交易中,房东违约怎么赔偿,二手房交易中房东违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上限是合同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提前预防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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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风险一:来自房屋本身方面的风险。1、对房屋所在片区考察不仔细。2、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3、房屋产权问题。风险二:来自中介方面的风险1、中介公司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2、中介公司有意隐瞒房屋所在地段不利于购房者的规划情况和房屋质量问题。3、签订不公平合同。4、中介公司操作流程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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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什么情况需评估
1、交易两方为确定合理正常的交易价格,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2、申请贷款时,银行为明确肯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对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进行估价。3、房地产保险估价。4、交易完成后在申报成交价格的时候,如主管部门认为其低于市场价值,会委托具有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评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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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方如果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
2.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支付违约金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要求其直接支付违约金。
3.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赔偿实际损失
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或者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
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
2、买方不愿赎楼
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依旧会在银行进行抵押,而卖方可能会因为自己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借助买方的力量去还款。最开始买方可能会答应此条件,但是随着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而放弃为卖方继续赎楼,造成违约。
3、不愿支付房款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去银行做首期的资金监管,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外,还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义务,比如双方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买方只按照阳合同的数额支付购房款,而不按照阴合同的价格支付,这时买方也就构成了违约。
二手房交易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买卖合同违约后,该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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