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条有效期是怎么计算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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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条有效期是怎么计算呢,规定是什么

借款条并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

因借款条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其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借款到什么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借款条有效期是怎么计算呢,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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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条有效期是怎样计算呢,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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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而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则为一年。
在我国实行的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的时效可以中断,即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之日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的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企业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劳动者依法行使申请劳动仲裁权利的先决条件,即劳动者维权若超过了劳动仲裁申时效,那么就意味着丧失胜诉权。 从案件发生之日起超过1年的,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将不予受理,这样劳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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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推算: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要及时催款。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提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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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利息最高能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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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新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为:
一、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基本事项
1、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2、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二、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就是个人借款的合同范本模板,这里会涉及到很多的格式以及填写规范,只有严格按照这个规范要求去操作,我们的个人借款也就是有效的,所以我们在这方面的了解一定要到位,以免出现一些小的纰漏造成不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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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年假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注意,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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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律师回复] 对于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那么究竟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最新自书遗嘱的有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
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
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高利贷借款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高利贷借款时效如何计算
高利贷其实就是一种借贷行为,所以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和借款时一样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三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
相关知识:什么叫做高利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1、双方约定了利息根据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约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不支持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支持。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始终支持返还。
4、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借条也是合同的特殊体现形式。此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没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额之内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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