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
1、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书需要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民政局一份。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谁可以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或有自己写。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有:
(2)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5)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必须有协议书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则是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当然需要离婚协议。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必带材料就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确已破裂自愿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费、子女监护和探视等问题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该协议经夫妻双方协商自愿签订,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管理登记部门确认,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在去婚姻管理部门登记离婚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有离婚协议书范本,如未携带或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可使用范本,确认无争议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协议书准备几份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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