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可不可以再认定其无效
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可不可以再认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最终被认定无效的,则当事人应当彼此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而且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可不可以确定合同无效的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认定,当事人不服的,仍然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不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不可以请求解除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合同不能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这从合同解除的定义也可不可以得出,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同样也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
从这两款规定不难看出,合同解除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均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上一位阶的概念,包括了合同解除、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以及其他情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又称履行完毕,是指合同中的债务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得到了完全履行,满足了债权人的债权,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对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需要通过合同的解除再对其权利义务终止一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可不可以再认定其无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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