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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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一、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能否分割、怎么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两种常见情况:

1、婚前购房,一方未有任何贡献。购房时,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落在出资方名下,此房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为房屋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结合贡献比进行补偿,实际情况需看法官裁定。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结婚五年离婚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可以分割财产,但可以分割的财产,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遵循下列原则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已离婚要想分割公公的遗产是否可行

如果是离婚前公公就去世了,并且公公没有留下遗嘱不让丈夫继承遗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只有丈夫继承遗产,则丈夫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妻子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遗产。

如果是离婚后公公才去世的,或者离婚前公公就去世了,但公公明确表示不让丈夫继承遗产,或者只让丈夫继承遗产不让儿媳继承的,则儿媳不能要求分割公公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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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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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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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购房增值部分是怎么分割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实务界计算规则  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前提下,需要确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规则。实务界人士针对按揭房屋分割时,共同还贷部分偿还的问题,曾提出了计算补偿的公式:  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额×现行市场价值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2.本文提出的计算规则  本文认为这个公式除了本身不清晰外,其结果并不公平,损害了婚前一个人名义购买房屋一方的利益。按照婚前和婚后两个阶段,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1)婚前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房屋合同价格之差;
(2)婚后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离婚是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市场价值之差。  因配偶另一方采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因此其可以主张分割房屋的增值价值,但该增值价值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价值。本文认为,针对按揭房屋问题,配偶的另一方可以获得赔偿内容包括两部分:共同还贷的一半(基于夫妻财产共有下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以及对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因共同还贷的事实发生在结婚后,所以也仅能对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主张权利。  该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额×婚后房屋增值部分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3.间接计算规则  直接计算规则的操作困难不言自明。实务界可以采用间接的计算规则。在掌握首付款项、还贷总数,房屋现今市场价格以及购买房屋时价格也可以计算具体的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  具体公式如下:  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  当然此公式仅为核心公式,还有尚未还贷部分等因素的影响。间接计算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需要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在计算按揭房屋增值部分时,所有提出的公式都不会实现绝对的精准和公正,但是这两个公式相比较,前者更能公平的对待夫妻双方的财产利益。实务界对于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如何确定产生疑问。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虽然无法获得按揭房屋在结婚时的准确市场价值,但是可以比较同一时期,同一地区房屋的均价来处理;在物业税实施将来,必然会对房屋定期评估,增值部分会更加直接清晰的体现出来。
诉讼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样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房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购得的房产。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出资所购还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所购的不同情况,这对房产增值后增值部分的分割至关重要。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自然增值属于物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该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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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福利房的增值部分离婚后怎样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进行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对于一些增值财产会不太清楚,比如说当前房价也是在增长中,许多离婚夫妻在离婚时发现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房价增长了许多,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的部分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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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只是婚前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该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时,只是婚前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该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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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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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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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比如说,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在离婚时无论是自然增值部分还是婚前房产本身,都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存在说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可以分给配偶另一方这一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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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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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务界计算规则  在肯定配偶另一方可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前提下,需要确定房屋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规则。实务界人士针对按揭房屋分割时,共同还贷部分偿还的问题,曾提出了计算补偿的公式:  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额×现行市场价值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2.本文提出的计算规则  本文认为这个公式除了本身不清晰外,其结果并不公平,损害了婚前一个人名义购买房屋一方的利益。按照婚前和婚后两个阶段,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1)婚前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房屋合同价格之差;
(2)婚后房屋增值价值,此部分为离婚是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市场价值之差。  因配偶另一方采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因此其可以主张分割房屋的增值价值,但该增值价值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价值。本文认为,针对按揭房屋问题,配偶的另一方可以获得赔偿内容包括两部分:共同还贷的一半(基于夫妻财产共有下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以及对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因共同还贷的事实发生在结婚后,所以也仅能对结婚后的增值部分主张权利。  该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额×婚后房屋增值部分  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额)    
3.间接计算规则  直接计算规则的操作困难不言自明。实务界可以采用间接的计算规则。在掌握首付款项、还贷总数,房屋现今市场价格以及购买房屋时价格也可以计算具体的增值部分的具体数额。  具体公式如下:  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房屋增值总额—首付款增值额  当然此公式仅为核心公式,还有尚未还贷部分等因素的影响。间接计算规则的最大好处就是不需要对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在计算按揭房屋增值部分时,所有提出的公式都不会实现绝对的精准和公正,但是这两个公式相比较,前者更能公平的对待夫妻双方的财产利益。实务界对于结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如何确定产生疑问。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虽然无法获得按揭房屋在结婚时的准确市场价值,但是可以比较同一时期,同一地区房屋的均价来处理;在物业税实施将来,必然会对房屋定期评估,增值部分会更加直接清晰的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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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的分情况解析,不知道您看明白了没有。如果没有明白,也没关系,会有专业的人士专门做这类事情,您可以请专业人士帮忙。
二、离婚时增注部分分割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需要什么证据来支持自己呢?通过上文的分析,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情况是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此时,就需要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首先,双方最好签订还贷的协议,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并且要将买房的出资单据保留好,如付款发票、收款收据、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银行取款(转账)证明、汇款证明等。另外,住后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够证明自己对房产投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并不是很复杂的问题,难点就在离婚时房子归谁。此时,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确定房子归谁,有没有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权利等等。这样才可以有针对性的收集证据,走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对财产分割增值部分税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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