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不一定需要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想要女方返还彩礼需要提交的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信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需要强调的是,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恋爱对方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两委”相关负责人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离婚后女方不退彩礼不退可以起诉。
对于彩礼纠纷的解决,首先是要确定彩礼的范围,婚姻双方在婚前赠与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过程:
(1)双方共同生活花费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
(2)置办酒席,互赠礼物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生活消费,是为了两人共同生活的正常花费,置办酒席是举行婚礼的必要费用;
(3)结婚彩礼也是属共有财产,在婚后用来买房,则属共有房产,离婚时肯定属夫妻共同房产的。
2、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下列情形除外:
(1)订立婚约的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诉讼主体;
(2)给付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用家庭财产给付彩礼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礼一方的婚约当事人虽已成年,但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并将所接受的彩礼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据原告的选择将婚约当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约当事人的父母不得单独作为诉讼主体。
三、哪些彩礼不需要返还?
1、不需要返还的彩礼包括双方共同生活花费、置办酒席的费用、互赠的礼物等。
生活消费,是为了两人共同生活得正常花费,置办酒席是举行婚礼的必要费用。因此,此种花费应当属于双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正常消费,不能算作彩礼。对于非金钱的彩礼,比如首饰,家电等,如果确实为一方所提供,可以认定为彩礼,进行分割,或作价补偿。
2、未领结婚证对方不愿意归还彩礼可以起诉,起诉时,应当注意:
(1)不能按离婚案件处理
由于男女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法律上并没有结婚,也就不能以离婚向法院起诉,可走普通的债权起诉流程,亦可主张不当得利诉讼。
(2)彩礼不一定能全额返还
现实中,有的彩礼如果用于男女共同开销的,往往就不能再主张返还,而是考虑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如彩礼用于共同婚礼的开销、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3)可委托律师介入
此类案件涉及一些技巧运用,如证据收集技巧、诉讼文书技巧、法庭辩论技巧等,这些大多数当事人都不曾了解和尝试,律师介入,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进而提高胜诉率。
男方在结婚之前,可能会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后期离婚的时候,女方可能需要返还彩礼,也有可能并不需要。如果对离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退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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