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随时收回能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42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干股随时收回能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干股随时收回能吗

一、干股随时收回能吗

如果对方同意当然能收回,否则就要看合作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刑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用货币出资,也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小股东能随时查账吗

小股东能随时查账,但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小股东想查账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则可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能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能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公司能股权回购吗

公司能股权回购,但是需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对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的股权公司才能回购: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干股随时收回能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干股随时收回能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能否回收干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能否回收干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干股能不能收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干股能不能收回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设立或出资设立公司。股东身份的前提是实缴出资或认缴出资,即需要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业务。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即归于公司所有。
公司是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民事主体,其在开展民事行为的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民事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当然,在股东遭遇特殊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具体包括;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其他股东仍然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设立或出资设立公司。股东身份的前提是实缴出资或认缴出资,即需要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业务。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即归于公司所有。
公司是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民事主体,其在开展民事行为的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民事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当然,在股东遭遇特殊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具体包括;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其他股东仍然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东可以随时退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是指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发起设立或出资设立公司。股东身份的前提是实缴出资或认缴出资,即需要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业务。股东一旦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即归于公司所有。
公司是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民事主体,其在开展民事行为的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民事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有限责任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股的,当然,在股东遭遇特殊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具体包括;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第三、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其他股东仍然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投资款能随时收回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股东投资款能随时收回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投资款能否随时收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股东投资款能否随时收回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迁随迁家属安置
[律师回复]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各类院校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以外的费用。二是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安排。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子女的工作安排。三是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四是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其实现就业:一是干部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入学事宜时,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五是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落户和转学。六是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七是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
军转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各类院校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以外的费用。二是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安排。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子女的工作安排。三是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四是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其实现就业:一是干部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入学事宜时,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五是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落户和转学。六是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七是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干股是否能随时取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干股是否能随时取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叔叔为人很是低调的,有钱也不家中和村中进行炫耀的,还偷偷把钱给投资到某服装厂,成为隐名股东了,现在发现不行就想私下做干股转让,隐名股东转让干股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72条、第71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3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24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股东可以随便查看股东章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拟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一)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 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 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 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制作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要与公司治理有机地结合 我国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过程中,要将三大机构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以致发挥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机结合,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规定明确、详尽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使股东会的召集、表决、决议的制定、通过等系列问题有章可循。同时,应将股东、股东会的权利义务制定得详尽并具有可操作性。 2、应规范董事会的运作。 (1)要明确董事会的权力范围,尤其要使董事会和股东会之间权力配置明晰化; (2)要规范董事任免规则、建立规范的董事资格,候选人推荐、评审、股东大会选举、罢免等规则,同时明确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 (3)要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数、议题的准备、表决方式、效力、代理、记录、信息披露等内容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要强调董事勤勉义务,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还要强调其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董事越权、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等。 3、应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不但要明确监事会、监事的权力、义务,还必须完善监事会构成及议事规则,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监事会行使权力的途径及保障,使监事会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三)尽可能地完善公司章程内容使之切实可行 由于法律规定往往过于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将这些原则性的规定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规范、科学的公司章程会使公司及股东有章可循,避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以免产生歧义。 1、法定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我国《公司法》第25条所规定的前十个方面的事项,都是公司得以设立和运营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项的遗漏,都会造成公司章程的无效,从而公司也就无法注册登记。因此,在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时,要特别注意将章程规定的内容涵盖所有必要记载事项。另外,关于这些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还必须做到合法、真实、明确,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 2、任意记载事项必须合理合法。章程内容是股东之间的约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公司的章程应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将可以考虑到的、易产生纠纷的情况规定清楚、详细,对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干股随时收回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