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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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

一、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

离婚协议不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想要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行。如果发现离婚协议欺诈的情形,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如果没有胁迫和欺诈的情形,那协议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如何协议更改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不可以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抚养权变更协议,更改抚养权,然后向法院申请进行抚养权的变更。法院认为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则应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的双方起草的,是对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的约定,不是去什么地方能拿的。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不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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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可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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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几天,双方都同意变更协议内容,去民政局可以改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已经办理了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没有用。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订立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并对外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相应调整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权限。
第七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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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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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政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么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政离婚协议更改需要什么程序
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因此,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
二、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
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自行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自觉履行协议,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提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的支持。
三、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1、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
但是一般会根据协议认为你们已分割完毕,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是很难支持你的请求的。所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2、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3、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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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有没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文件,如何制作离婚协议书,我们将另文说明,请关注。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的。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 方抚养,由 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 套,坐落在 路 号,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 方(另一方)现金 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 现有现金 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 万元,一人承担一半。
四、双方登记结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可以代写离婚协议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政局是不能为大家代写离婚协议书的。
首先,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不会有专人代写离婚协议。如果当事人想要代写离婚协议,建议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去寻找。
其次,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可以自己书写。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两方所签订的、关于财产分配、孩子看护与探视、以及另一半赡养费以及娃儿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两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两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孩子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并且约定探视权;
三、写清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四、共有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职责;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时限;
七、对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八、两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九、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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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民政局更改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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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有法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在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有法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因为你们离婚后财产已经给了儿子,自然不属于你前夫死后的遗产。另外在民政局办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有强制认可权。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怎么去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
[律师回复] 对于怎么去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文件,如何制作离婚协议书,我们将另文说明,请关注。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的。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市×××路×××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双方自愿离婚。
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某某某由 方抚养,由 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 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 套,坐落在 路 号,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 方(另一方)现金 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 现有现金 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 万元,一人承担一半。
四、双方登记结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书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而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而另一方不同意时,直接向提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问题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因此,符合该《意见》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的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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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够通过民政局更改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协议能够通过民政局更改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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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可以查到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政局是不能为大家代写离婚协议书的。
首先,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也就是说,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不会有专人代写离婚协议。如果当事人想要代写离婚协议,建议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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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离婚是两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孩子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并且约定探视权;
三、写清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
四、共有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职责;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时限;
七、对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八、两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九、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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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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