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过的房子能不能买卖
公证过的房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禁止买卖的情形,所有权人就能不能对房屋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二、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是否能不能公证
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能不能公证。
只有公证后方能不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不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农村没有证的房子买卖能不能公证
农村没有证的房子买卖能不能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有关买卖合同的公证事项。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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