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能否协议离婚
1.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但女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女方可以依法提讼离婚,请求人民准予离婚。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是否必须写协议书
离婚是否必须写协议书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到是诉讼离婚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采用的是协议离婚的,必须达成离婚协议书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离婚的程序如下:
(2)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5)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长
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其余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离婚协议纠纷的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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