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批捕令不一定会判刑。判刑是由法院进行的,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认定被批捕人有罪且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对其判刑。批捕并不是判刑的充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批捕之后一定要等着判刑吗
批捕并不代表一定会判刑,如果批捕后最终被证明犯罪事实不成立,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判刑的:
(一)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逮捕令下来是否一定要判刑
不一定。逮捕仅仅说明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逮捕的条件同起诉的条件是不一致的,被逮捕后并不一定会被起诉。
而且,即使起诉到法院,最终能否被判决有罪,依然存在很多变数。公安局的逮捕证批下来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还要判刑,并得到了检察院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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