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问题带来帮助。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

一、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二、股东会股东缺席如何办呢

股东会股东缺席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则可以与该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该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真实意图,可以通过受让该股东股权方式让其退出公司,若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比如增资扩股方式对其股权比例进行稀释,直到其股权比例不影响股东会正常经营。若稀释行不通,则可能得考虑以公司僵局为由诉请法院判决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未出资的股东的股权如何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

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88****76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975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34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流程
流程如下: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制。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董事长选择可以用股东大会选举决议吗?
董事长选择是不用股东大会选举决议的,对于股东大会一般是用于决定董事会的相关成员,而对于董事长的选择则会由董事会的成员进行选举,只要董事会有一半的人数的通过,那么就可以确定董事长的人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朋友的父亲在公司工作的时候,现在去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选举,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了之后,关于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的流程中,需要多少股东会成员同意就可以
[律师回复]
一、合法性。
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真实性。
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
三、关联性。
证据关联性, 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 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辽据的“证明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扩展资料: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关联性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门槛”。
我国大陆法学界认为,证据的关联性,指的是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
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价值,其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明性。
在理清案件待证事实的情况下,要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具有实质性,主要就要考察当事人提出该证据的证明目的,考察该证明目的是否有助于证明本案中的争议事实。
如果特定证据的证明目的并非指向本案的待证事实,则该证据不具有实质性,也就没有关联性。
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类似行为、品格证据、特定的诉讼行为、特定的事实行为、被害人过去的行为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董事长的选举能否用股东会决议?
董事长的选举是不能用股东会决议的,因为股东会的决议一般是用于决定董事会的成员,而董事长的人选则是由董事会的成员内部共同决定,但是对于公司的其他的重要的事务,例如增加或者是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者是名称等就需要由股东会决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股东会选举董事长是否合理
公司法股东会选举董事长是合理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是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经理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选举产生?
经理并不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而是由董事会聘请的,但董事会的组成成员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可以根据相关职能来对经理进行任命或者聘请,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何走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