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条件:
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是什么呢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如下: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机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3.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机构是基层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的立案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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