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在哺乳期能否离婚
小孩在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能否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哺乳期间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处于哺乳期,离婚时法律规定原则上抚养权归子女的母亲。
但是如果女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能否力不尽抚养义务,以及经济能否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子女也可随父亲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否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否抚养子女的等等。
三、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否夺回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否夺回来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那么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否性比较大。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等等。
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能否提出孩子跟着自己生活的有利条件,跟着对方的不利条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了8周岁,那么还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否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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