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没有借条不算诈骗。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没有效的,债权人有没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只要有没有此借条的存在是不会以诈骗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双方的关系,只要在借了钱之后而没有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还款,那么作为债权人就有没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解决。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没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虚假诉讼算诈骗罪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判处坐三年以下牢、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牢,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没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没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没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没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诈骗罪有没有未遂情况
通常情况下,诈骗罪没有没有未遂情况的。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
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
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
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
(二)犯罪没有没有得逞。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没有具备。
(三)犯罪没有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没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没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没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没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有没有借条算诈骗罪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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